柯達雙性人職場歧視案

中正戶政
申請性別變更登記被拒,開啟訴訟流程

跨性別追悼日當天,伴盟律師陪同當事人吳宇萱前往中正戶政,在不遞交摘除器官手術完成證明書的情況下申請變更性別登記。

北高行
法院裁定停審,聲請釋憲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國家有違憲之虞,依職權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
釋憲案程序不受理

憲法法庭認為行政法院可以逕行判斷相關行政命令是否違憲,以及是否拒絕適用、程序上不受理,但取得兩位大法官重要意見書,指出手術違憲。
宇萱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繼續審理。

北高行
宇萱案全面勝訴

訴訟歷經近四年,終獲全面勝訴,成為第五個勝訴判決。

案件始末

伴盟律師團協助性平申訴與民事賠償訴訟

2019 年 6 月雙性人小霞在網路上投訴遭柯達飯店敦南店主管性別歧視,主管以顧及其他員工感受為由,兩次強迫她對所有同事「出櫃」揭露性別隱私,當事人為保工作,被迫接受主管無理的要求,沒想到主管卻在小霞與同事說明自己雙性人身份時,遭主管言語戲謔:「你們想看我男扮女裝嗎?」,最後公司再以她員工資料卡性別欄填寫不實為由惡意解僱。

伴盟律師團代理小霞進行性平申訴,且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會調查認定柯達飯店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並依法開罰四十萬元處分之後,柯達飯店不但徹底否認歧視,對小霞個人更從未道歉,甚至反過來指控小霞無故曠職,繼續提起訴願,雖然訴願會未變更見解,但當事人已不甘受辱,委託伴盟許秀雯律師與謝孟釗律師向柯達飯店與主管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要求柯達正視性別歧視對當事人造成的嚴重傷害。

法官怎麼判?

☞ 法官採納伴盟律師團的見解,認為飯店櫃檯職務之需求與性別無涉,當事人的性別亦與工作能力無關,而柯達飯店主管要求小霞揭露性別隱私否則就得離職的要求,已違反她的意願,屬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

☞ 柯達飯店以「填寫的人事資料卡性別欄與證件性別不符,有欺騙的行為」為由解雇小霞,法官認為小霞的身分證雖是男性,但她依性別認同來勾選人事資料卡性別並無虛假不實;況且她在到職時已主動向主管告知雙性人身份,並無欺瞞公司的意思。

☞ 小霞被主管性騷擾後,柯達飯店不但沒有補救,還惡意解雇小霞,對小霞的加害情節可謂不輕,判決柯達公司與主管應連帶賠償當事人20萬元。

律師怎麼說?

☞ 此案的勝訴意義重大,確認「強迫出櫃」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敵意環境性騷擾,侵害當事人人格權,應對受害人負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本案判賠二十萬,但這並不是上限,未來在不同案件,法官也可能視加害程度及綜合相關情事,判賠更高的數額。

☞ 伴盟律師團目前代理多起反歧視訴訟案件,目的就是希望藉由這些司法個案,拓寬法院及社會對多元性別的認知,以及藉此樹立平等的新標竿。伴盟未來會將這些台灣本土經驗帶入平等法的修法參照與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