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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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國際人權公約,或我國司法實務的見解,都已肯認「性別認同」屬於基本人權。隨著社會對跨性別的認識逐步提升,精神醫學也不再將跨性別視為疾病,而是理解為性別多樣性及人類尊嚴的重要一環。
然而,跨性別者在社會各層面仍面臨嚴重排除與歧視。本會於 2020 年 3 月發布的《跨性別人權現況報告》即指出:嚴苛的換證條件使近九成跨性別者無法變更性別,影響就學、就業與生活;近六成曾遭原生家庭不友善對待,47% 在校園中遭遇歧視,近四成在職場受霸凌或不公平對待;逾半數有「不敢上廁所」的經驗,24% 延遲或拒絕就醫,22% 在購物時遭刁難,18% 曾於公共空間被騷擾或攻擊。
在這樣壓抑的處境下,跨性別者可用的資源卻相當有限。醫療資源稀缺且城鄉差距大,專業助人工作領域亦缺乏理解,許多跨性別者曾向輔導老師、諮商師或社工求助,卻得不到支持,甚至經歷二次傷害。
伴盟因而從多層面著手:司法訴訟換證、反歧視案件協助、社工服務與社會教育,期望全面回應跨性別者所面臨的困境與排除。
若你遇到跨性別歧視問題,歡迎與我們回報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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